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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非法占用资金逾10亿,公司及2名责任人被罚款420万!

梧桐树下 梧桐树下 · 2026.07.15 10:23 · 1,185阅读
董事长非法占用资金逾10亿,公司及2名责任人被罚款420万!

来源:梧桐树下V

7月14日,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案期间,吴启权直接持有长园集团(600525)5%以上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2023年7月至2025年1月期间,吴启权安排长园集团通过预付款的方式将公司资金转至珠海毅辉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等公司,相关公司将收到的款项直接或间接转至吴启权控制的珠海市运泰利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最终用于偿还吴启权个人债务及其控制公司的经营,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案涉期间,吴启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108,666.32万元。其中,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84,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6%。上述关联交易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项,但公司未进行临时公告。2025年4月29日,长园集团发布公告,对相关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确认和会计差错更正,并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截至2025年4月、9月,吴启权分别归还了前述占用资金的本金和利息。深圳证监局认定:吴启权作为长园集团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并安排上述关联交易相关合同签署、资金划转等工作,占用公司资金由其个人使用,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姚泽作为公司时任董事、财务负责人,根据吴启权要求编造虚假付款申请书等流程文件、协助划转资金,未勤勉尽责,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深圳证监局决定:一、对长园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160万元罚款;二、对吴启权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三、对姚泽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7月13日,上交所公布《关于对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长园集团、吴启权、姚泽因深圳证监局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查明的行为,上交所决定:对长园集团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吴启权予以公开谴责,对长园集团及时任财务总监姚泽予以通报批评。

公司披露:2025年4月25日、2025年9月12日,吴启权已分别辞去公司总裁与董事、董事长等职务,离任后,吴启权不在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姚泽于2025年4月29日、4月30日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于2026年6月26日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离任后,姚泽不在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发稿编辑: 梧桐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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